各相关单位:
根据《南京林业大学专项经费购置(公共平台)大型仪器设备论证管理办法》(南林发规[2019]3号)的要求,为做好2020年专项经费购置大型仪器设备的相关工作,现面向全校范围征集大型仪器设备购置需求,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设备范围:单价50万元及以上仪器设备。
2.时间要求:2020年11月前完成购置。
3.经费来源:申请部分或全额使用专项经费支出。
二、评审原则
侧重支持基础性强、共享范围广的仪器设备,学校将结合申报仪器设备的需求程度、设备性能、共享范围等进行综合评审。
三、申报要求
1.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科学、合理编制大型仪器设备需求计划。
2.确定所需仪器设备后,填报《南京林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购置申请报告》(见附件1)。
四、材料报送
各单位将《南京林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购置申请报告》纸质版(一式两份,需签字盖章)于5月30日前报送至实验室管理科(老图书馆116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skyside.Good@163.com。联系人:潘越,联系电话:85427992。
实验室与基地建设管理处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