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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南京林业大学专项经费购置(公共平台)大型仪器设备论证管理办法》(南林发规[2019]3号)的要求,为做好2020年专项经费购置大型仪器设备的相关工作,现面向全校范围征集大型仪器设备购置需求,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设备范围:单价50万元及以上仪器设备。

2.时间要求:202011月前完成购置。

3.经费来源:申请部分或全额使用专项经费支出。

二、评审原则

侧重支持基础性强、共享范围广的仪器设备,学校将结合申报仪器设备的需求程度、设备性能、共享范围等进行综合评审。

三、申报要求

1.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科学、合理编制大型仪器设备需求计划。

2.确定所需仪器设备后,填报《南京林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购置申请报告》(见附件1)。

四、材料报送

各单位将《南京林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购置申请报告》纸质版(一式两份,需签字盖章)于530日前报送至实验室管理科(老图书馆116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skyside.Good@163.com。联系人:潘越,联系电话:85427992

                               实验室与基地建设管理处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02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