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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江苏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服务信息公示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和江苏省教育厅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2020年江苏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服务信息公示及相关工作的通知》(苏科机发〔2020133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重大科研设施与大型仪器信息公示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

大型仪器基础数据公示是上级部门对学校仪器设备购置经费核定的重要参考依据,后期省统筹中心将根据数据公示情况适时来校进行现场核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重大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工作,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组织工作,明确责任人员,进一步强化管理,确保数据公示、上报准确无误。

二、数据更新、上报

1.仪器范围

单台(套)价格在50万元及以上,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的仪器设备必须加入江苏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云平台(http://180.101.230.87/skxyq/),并填报2019年度使用及对外服务情况。

2.统计时间段

201911-1231日。

3.统计上报内容

1各单位内部大型仪器设备相关管理文件。

2)表格填报。各单位填报重大科研设施与大型仪器设备使用和开放共享情况公示表(附件1)。填报仪器包括但不限于清单里的仪器设备,各单位根据附件1核对本单位大型仪器后填报相关数据,公示表中原有信息如有变动的,请在表中修改后标红,原则上要求每一行都不能有空白。附件1中黄色标注的为学校查询后2019年度新增的设备,新增的大型仪器请一并报送仪器外观图片。

注:年有效使用机时国家考核要求为通用设备不低于1400机时,专用设备不低于800机时。

3)系统填报。因本年度江苏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云平台全面更新,所有仪器均需进行信息完善和补充,各单位登录江苏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云平台(http://180.101.230.87/skxyq/),账号将单独发送至各院实验室联络员。进入系统后,选择设备管理栏目,查找属于本院的仪器,将仪器信息补充完善后保存提交,注意所填信息务必与信息公示表里的数据保持一致,信息务必完整规范,否则将会被省平台退回。

4)问卷调研。各单位分管领导及至少两名仪器管理人员扫描二维码(附件2)进行问卷填写。

三、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于2020525日前完成相关工作,并在规定日期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信息公示表,电子稿发送至邮箱skyside.Good@163.com,纸质稿(签字盖章)交至老图书馆116室。

南京林业大学

2020513